成语详解
枉法徇私
wǎng fǎ xùn sī
释义
枉法:歪曲法律;徇私:为了私情而做不合法的事。指执法的人为了私情而歪曲法律。
出处
"尝到官,革易前敝,求民病利。曾未逾岁,去珠复还,百姓皆反其业,商货流通,称为神明。及后典城,所在称治。后以病免,卒于家。"
—— 《后汉书·循吏传·孟尝》
孟尝到任后,革除前任的弊政,寻求民众的疾苦和利益。不到一年,失去的珍珠又回来了,百姓都回到了他们的本业,商品流通,被称为神明。后来治理城市,所到之处都称赞他的治理。后来因病免职,死在家中。
例句
历史上那些枉法徇私的官员,最终都受到了法律的严惩。
在法治社会中,枉法徇私的行为是绝对不允许的。
提示
- '徇'易误写为'殉'
- '枉'易误读为第二声
分类
句法: 谓语
色彩: 贬义
结构: 联合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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