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语详解

枉法徇私

wǎng fǎ xùn sī

释义

枉法:歪曲法律;徇私:为了私情而做不合法的事。指执法的人为了私情而歪曲法律。

出处

尝到官,革易前敝,求民病利。曾未逾岁,去珠复还,百姓皆反其业,商货流通,称为神明。及后典城,所在称治。后以病免,卒于家。

—— 《后汉书·循吏传·孟尝》

孟尝到任后,革除前任的弊政,寻求民众的疾苦和利益。不到一年,失去的珍珠又回来了,百姓都回到了他们的本业,商品流通,被称为神明。后来治理城市,所到之处都称赞他的治理。后来因病免职,死在家中。

例句

历史上那些枉法徇私的官员,最终都受到了法律的严惩。

在法治社会中,枉法徇私的行为是绝对不允许的。

提示

  1. '徇'易误写为'殉'
  2. '枉'易误读为第二声

分类

句法: 谓语
色彩: 贬义
结构: 联合式
枉法徇私成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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